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透过以下方式发布公司日后的所有公司通讯(“公司通讯”)。公司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任何证券的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会报告及其年度财务报表连同审计师报告及(如适用)其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其中期摘要报告;(c)季度报告;(d)会议通告;(e)上市文件;(f)通函;及(g)代表委任表格。
对于已选择或被视为已同意收取所有公司通讯的网上版本之该等股东,今后将以邮寄方式仅向该等股东发送通知函件的印刷版本。
对于已选择收取所有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之该等股东,或尚未就公司通讯的接收方式和(就股份于联交所上市之股东而言)语言作出任何选择的新股东,本公司将以邮寄方式向该等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及通知函件的印刷版本。
对于已选择或被视为已同意收取网上版本之该等股东,如因任何原因以致在浏览本公司网站上出现困难,或欲收取印刷本,只要股东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要求:
该等股东均可立即获免费发送相关公司通讯之印刷本。
所有公司通讯将以可供查阅之格式登载于:
股东有权于任何时间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
并在通知中注明其姓名、地址及要求,以更改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或(仅就股份于联交所上市之股东而言)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
股东如对本公司上述之安排有任何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公众假期除外)致电以下电话热线查询:
为免生疑,即使与股东之选择有所抵触,本公司将继续按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及新交所的上市手册(“新交所上市手册”)(包括新交所上市手册第1210条)规定以印刷本方式刊发文件。
上述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的机制可能会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新交所上市手册及适用法律法规不时作出修订。
欲了解更多详情:
如 阁下欲收取印刷本或更改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或(就股份于联交所上市之股东而言)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请点击以下链接填写表格提交给我们:
- 新加坡股东之表格
- 香港股东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