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聯交所上市規則」)第2.07A條1、新加坡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交所」)上市手冊(「新交所上市手冊」)第1209(2)條以及中國光大水務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細則,本公司已採納以電子通訊方式發佈公司通訊2。本公司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將以電子通訊方式向股東3發佈,並僅應股東要求向其寄發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儘管上述電子通訊的安排,
股東可隨時提出要求索取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倘任何股東希望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或更改其收取方式的選擇及╱或(僅對香港股東而言)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語言,請填妥並簽署申請表格(「申請表格」),並按以下方式交回:
就香港股東而言,請點擊此處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請(a)使用列印於申請表格的郵寄標籤將該表格以郵遞方式寄回;(b)電郵至cewl_ecomhk@boardroomlimited.com;或(c)專人送達方式經寶德隆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寶德隆香港」)(地址為香港北角電氣道148號21樓2103B室)交回本公司。倘於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投寄申請表格,可使用申請表格下方之預付郵資郵寄標籤將其寄回,而毋須貼上郵票。否則,應貼上適當郵票。
此外,本公司建議香港股東於申請表格提供電郵地址並按上述方式將填妥之表格交回寶德隆香港。股東有責任提供一個有效的電郵地址。倘本公司並未獲取股東的電郵地址或所提供的電郵地址無效,本公司將按照本函所載安排行事。倘本公司將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發送至股東提供的電郵地址而未收到任何「未送達信息」,則本公司將被視為已遵守聯交所上市規則。
就新加坡股東而言,請點擊此處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請(a)使用列印於申請表格的郵寄標籤將該表格以郵遞方式寄回;(b)電郵至cewl_ecom@boardroomlimited.com;或(c)專人送達方式經寶德隆企業與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寶德隆新加坡」)(地址為新加坡港灣道1號吉寶灣大廈#14-07室,郵編:098632)交回本公司。倘於新加坡投寄申請表格,可使用申請表格下方之預付郵資郵寄標籤將其寄回,而毋須貼上郵票。否則,應貼上適當郵票。
請注意,任何要求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的指示將一直有效,除非被撤銷或取代,或直至本公司每個財政年度結束時到期(以較早者為準)。如果股東希望繼續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則需要作進一步書面請求。
倘香港股東屬非登記持有人並希望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的電子版本的登載通知或印刷本,彼等應聯絡代其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託管商、代理人或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以便進行必要的安排。
股東如對上述安排有任何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正至下午5時正,公眾假期除外)致電以下熱線號碼:
(就香港股東而言)請致電(852) 2153 1688聯絡寶德隆香港;或
(就新加坡股東而言)請致電(65) 6536 5355聯絡寶德隆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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